当前位置: 米诗词 >诗词 >典籍 >子部 >法家类 >棠阴比事 >提举辨明

提举辨明

更新时间:2024-03-29 09:45:32

明慎如杨公,可不仪式乎

宋提举杨某为越录事参军,其守治盗严,凡保内捕贼不获,则被盗物责保长偿之。有一人家被盗,持杖追击仆地,执送保长。保长苦之,乃即械系解官,间盗死,郡因治保长,制死狱具。后公阅状,云左肋下致命一痕,长寸二分,中有白路,必背后追击,是其死非因保长制缚也。狱吏争案已成,公不听。即追诘原捕贼者,果得其情,索致杖首有裂,证益明。迺引法止坐保长杖罪,免死。

上一篇: 承议持平 下一篇: 陈睦酷报
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邮箱:  联系方式:

Copyright @ 2024 mishic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米诗词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26954号-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