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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鑅

清代 更新时间:2024-04-24 02:49:19
韩鑅(1729-1804),贵州毕节人,清朝大臣。韩鑅历官几十年,关心百姓疾苦、声扬远播,齐、楚、吴、豫之间,人皆称赞。乾隆二十二年(公元1757)捐通判拣发河东,初任山东东昌府上河通判,三十二年(公元1767年)迁沂州府同知,三十八年(公元1773年)擢安徽颍州府知府,四十年(公元1775年)迁江苏淮徐海道,乾隆四十六年(公元1781年),授河东河道总督。四十九年(公元1784年)授工部右侍郎,五十四年(公元1789年)调户部右侍郎,嘉庆三年(公元1798年)调兵部右侍郎。

韩鑅所著诗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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